近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印发《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工作指引》,为加强和规范该省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工作,推动政治监督向具体化聚焦、向精准化问效、向常态化做实进一步提供了制度遵循。
为强化对下指导,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能力和水平,该省纪委监委组织力量,在梳理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基础上,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立足省域振兴发展实际,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工作办法逐项延展细化,并经省委核审、修改完善,制定出台了《指引》。
“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根本职责。本次出台的《指引》重点围绕政治监督是什么、监督什么、怎么监督、如何提升监督能力等,形成了具体明确、可操作的监督链条,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罗礼平介绍。
《指引》共分为7个部分,细化为32条85项操作指南,内容上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政治引领,从协助职责、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措施等方面对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监督工作进行细化规范指导。
为从操作层面有效传导责任压力,《指引》在协助职责部分,围绕纪检监察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开展政治监督、督促推动下级党委(党组)开展政治监督等3个方面进行细化,进一步明确责任,拧紧责任链条。
在监督重点方面,《指引》有的放矢细化监督内容、明确重点对象。“例如,黑龙江是农业大省,我们把围绕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农业等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纳入政治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各级党组织不折不扣、融入全局、因地制宜抓落实。”该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在实践中,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准确把握行业、系统和地域特点,分层分类确定政治监督重点,建立健全政治监督台账,确保任务上下衔接、层层落实,坚决防止照搬照抄、上下一般粗,机械执行、搞“一刀切”等问题发生。
“关键少数”是政治监督的重点对象。《指引》进一步明确,重点围绕“一把手”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下级“一把手”述责述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对“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强化监督。
“《指引》固化我们已有的政治监督工作成果,明确破解省域政治监督突出问题的方法举措,充分运用日常监督、大数据监督、案件查办等方式,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该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为持续加强对政治监督工作领导指导和调度推进,《指引》明确提出,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健全党风政风监督、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等部门协同协作工作程序,推动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省纪委监委将加强对政治监督工作的分析评价和督导提示,有效运用提示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书、廉政档案等政治监督成果,对问题整改实施清单化管理,适时开展“回头看”,强化结果运用。
《指引》印发后,黑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会前学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并将《指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确保贯通有力、运转有效。
“下一步,我们要更好发挥《指引》作用,进一步明确监督任务、找准监督抓手、细化监督举措,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改革部署在黑龙江一贯到底、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