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堪嘉镇胡石桥村党支部书记曾某因违规私自签订村集体水库承包合同,导致集体利益受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签订的合同已被废止。
经查,曾某在未组织村社干部及社员代表讨论的情况下,个人决定以明显低价将村集体水库长期承包给他人,并以委托乙方修缮水库堤坝为由,大幅扣减承包费,引发群众举报。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资阳市纪委监委组织承办案件的雁江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等单位,对该案进行复盘分析,剖析问题成因,推动以整治“问题合同”为切口,深入治理农村集体“三资”领域突出问题。
“我们紧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涉农资金项目合同要素不齐全、约定不具体、超长期、超低价、集体利益无保障等问题,采取镇村自查、部门核查、纪委抽查等方式对全市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合同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查处‘问题合同’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资阳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该市纪委监委借助群众诉求办理联动机制,用好“码上举报”平台,畅通信、访、电、微“四位一体”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建立与巡察、信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线索移交机制,对收集到的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全程督办、实时催办、限期办结”的动态管理机制,通过领导包案、“室组地”联合办案等方式跟进办理,确保线索不遗漏、处置不拖延。
该市还督促农业农村、财政、司法等部门联合制定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同、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合同等规范模板,督促行业部门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预审、备案登记、年度报告、建档管理、系统预警、违约追偿等机制,推动守好集体钱袋子。